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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生须凭三证进考场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0-14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司法局获悉,2008年司法考试准考证副证打印通道已经由司法部在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cn/)开通,考生可以在8月22日~9月10日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并于9月20日、21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参加考试,缺少任何一证都将无法进入考场。

  随着国家司法考试的临近,青岛市考试的各项工作都在紧张筹备之中。近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也发布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对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规定: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办法的实施也将使今年的司法考试更加严格、规范。

  青岛财经日报·章立莎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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