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有权威的司法考试资讯及辅导培训为一体的综合网站 | [注册][登录][选课]
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司法网校 | 免费注册 | 快速选课 | 司法精品班 | 司法实验班 | 精选方案 | 法律顾问辅导 | 司法考试辅导 | 硕士考试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顾问 >> 考试动态 >> 山东济南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7月1日-22日网报
山东济南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7月1日-22日网报
——济人考函[2008]17号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7-02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10月18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成绩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22日,现场确认、交费时间为7月21日-24日。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天桥区西工商河路33号),联系电话:8506001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jn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下载《2008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交费手续。

  5、报考人员可于2008年7月25日—28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发现有误及时到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改正,逾期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责任自负。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上(网址:www.jn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4、考试用书及辅导教材可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在报名点直接购买。

  5、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司法考试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在职考生:有效利用时间 关键复习法条
  • 下一篇: 浙江1.75万人预报名司法考试 现场确认即将开始
  • □ 最新文章
    精华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04-22
    普通文章  山东济南08年企业法律顾... 07-02
    精华文章  天津市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6-24
    精华文章  四川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6-20
    精华文章  海南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6-02
    精华文章  山东青岛08 年企业法律... 05-30
    精华文章  新疆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 05-29
    精华文章  山东淄博08年企业法律顾... 05-29
    精华文章  河北唐山08年企业法律顾... 05-29
    精华文章  陕西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5-29
    □ 推荐文章
    精华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04-22
    精华文章  天津市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6-24
    精华文章  四川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6-20
    精华文章  海南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6-02
    精华文章  山东青岛08 年企业法律... 05-30
    精华文章  新疆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 05-29
    精华文章  山东淄博08年企业法律顾... 05-29
    精华文章  河北唐山08年企业法律顾... 05-29
    精华文章  陕西省08年企业法律顾问... 05-29
    精华文章  四川宜宾2008年企业法律... 05-22
    □ 热点文章
    精华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04-22
    精华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12-11
    普通文章  [吉林省]关于2007年度... 08-02
    精华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12-11
    普通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职业... 11-05
    普通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 11-05
    精华文章  吉林省2008年企业法律顾... 04-29
    普通文章  [云南昆明]关于做好2... 08-02
    精华文章  贵州省2008年企业法律顾... 04-17
    精华文章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 12-11
    司法考试精品班,考试不过下期学费减半
    公务员考试网校辅导 职称计算机考试网校辅导 执业医师考试网校辅导 一级建造师网校辅导 职称英语考试网校辅导
    经济师考试网校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校辅导 法律顾问考试网校辅导 资产评估师网校辅导 中医执业医师网校辅导
       发表评论
    姓名: QQ:
    性别: MSN:
    E-mail: 主页:
    评分: 1 2 3 4 5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自助广告 ·网站地图 ·网站列表 · 谷歌地图 · 网校辅导
    Copyright © 2006 - 2007 www.91sif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QQ:82656668 或 88977760 Email:admin@91acc.com 中华教育(TM)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84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