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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轮“审计风暴”力度之猛、打击“病灶”之深堪称历年之最,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也实属罕见。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李金华审计长个人的英雄“孤”胆启动了这场“风暴”,但惟有英雄“孤”胆,难起惊涛骇浪。这场“审计风暴”的真正动力来自于执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整顿吏治”的决心,而更为重要的是这场“风暴”,在法律技术层面,拉开了国家权力横向分工的政制结构变迁序曲。经过50多年的执政考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执政能力、执政技术等方面都更为成熟,也更强调制度建设的技术方法,从而与那些以意识形态宣讲为特征的“政治标签”迥然相异。
李金华的审计报告“曝光”了一批实务部门高级别的“问题官员”,甚至他们被移送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也不会有太多司法障碍。但是所发生的这一切却再次向人们警示着过去改革中巨大成绩背后的一些问题,所暴露出的这些问题也许并非坏事,更可能在执政党“整顿吏治”的决心之下,转化为社会的规则化治理——法治的建设动力。《宪法》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但我们必须更加关注这条1982年出台的基本制度运行所依托的具体空间,以及这项制度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实践中扮演了怎样的社会功能角色。我国的审计制度主要是针对政府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等问题的解决而设计的。在具体实践中,不仅国务院机关本身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每年都正常接受审计,国家审计署还负责与中央财政拨缴款相关的中央机构的审计工作,如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法院机关、最高检察院机关和武警、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等。在过去相当一段时期,政府预算、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与“条块式”划分的计划行政科层体系相匹配,备受瞩目的“小金库”不仅有其生存空间,更是被部分人视为科层体系的“润滑剂”。但随着国有资产整合及其经营监管制度的调整,一系列新法的出台,行政机关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提速,市场力量的崛起都要求重新整合公共行政权力的资源配置,这些都逐步淡化了“条块式”体制下政府机构的部门利益诉求。此番“审计风暴”所揭露出的相当一批要案,也都表现出在这一转轨过程中一些实务部门的高级官员追求“最后晚餐的末岁现象”。
目前,此次“审计风暴”在相当程度上已经确证了审计署在中央国家政制结构中的强势地位,进一步的扩编、扩权不失为强化其这种地位的稳妥做法。但审计署又该如何检测与防御自身的权力,至少是在法律技术层面的自保,人们拭目以待。任何国家的政制结构都是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并不大可能存在什么一个先验的绝对适合我国的“审计制度”。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国情复杂的发展中国家,横向层面对服务型政府的社会职能分工需求,要远甚于对抽象“分权”的需求。因此,目前设立于国务院、正部级建制的审计署,尽管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比起“(据说国际流行的)隶属于立法机关型”的审计机关,更可能跨越部门的沟堑,因此也更有可能契合于“政府推进型”的渐进改革。
市场化的国家政制改革序幕才刚刚开始,执政党领导的服务型政府正在建设之中!
2004年6月于兰州大学寓所
北大法律信息网·赵忠龙 |